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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麥子
  《南方周末》有關北京姑娘李雪的報道,筆者也看過。18年裡,只能用姐姐的醫保卡看病,用姐姐的借書證借書,作為姐姐的影子活著票貼,她的命運令人唏噓。和本案中的小傑相比,李雪的幸運在於:她有一個姐姐,因而有醫保卡、借書證可借用(醫保卡的借用並不合法)。而對小傑來說,一旦官司敗訴,母親短時間內又不能交清社會撫養費,他將要面臨的生存境遇,可能比李雪還要嚴峻。
  “父母的過錯,不能讓孩子承擔”,這是反對上戶口和社會撫養費“掛鉤”最重要的理由。這樣的理由,站得住,也得到部分人的認同。在張藝謀超生事件中,無錫濱湖區黿頭渚派出所民警就表示,每個已出生的孩子不能因為家長沒有繳納社會撫養費而成為黑戶。尤其令人欣喜的是,少數地方“脫鉤”實踐已運行多年,很多家庭、褐藻醣膠哪裡買孩子不再因為上不了戶口而愁眉不展。
  人性化角度,孩子出生就給上戶口,哪怕社會撫養費一分支票借款也沒交,是最理想的狀態。但如果真這樣實行,會是怎樣一種結果?幾乎可以肯定,社會撫養費征收會更加艱難。
  或許有人會罵:“因為社會撫養費而‘綁架’孩裝潢子前途,是不是太不人道?”有點兒。但一些時候,參與“綁架”的,除了制定“掛鉤”政策的有關部門,也包括孩子的家長。經濟困難暫時交不起的家庭,可以理解,但多少交得起的家庭也千方百計逃避繳納社會撫養費?“上戶口幾乎是制約這些家庭的唯一手段”,這是計生部門的無奈。如果能交的自覺交,暫時不能交的承諾有了錢馬上交,“脫鉤”或早已實現。從某種意義上說,“掛鉤”是社會失信的結果。
  對於張藝謀因製冰機租賃為超生被罰款748萬,人們看法不一。馬雲呼籲放過張藝謀,而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周孝正則認為,對張藝謀“一分錢都不能罰”,因為“他生一百個孩子是他自己的事情,是基本人權”。一些人逃避繳納社會撫養費,理由也是“基本人權”。這樣的理念不能說錯,但它脫離了現實。如果我們的資源取之不盡、用之不竭,“生一百個孩子”確是基本人權,但在人口問題讓國家不堪重負的現實下,為了每個人能活下去、活得好一些,國家以政策、法規的形式對人口增長作出規劃,符合每個人的利益,具有正當性。這似乎不人道,卻是現實條件下的最明智選擇。每一個為此作出犧牲的人都值得尊敬,而違反規則超生的,因為額外占有社會資源而繳納一定費用,就是必須付出的代價。
  從人性化角度,我期待上戶口和繳納社會撫養費早日“脫鉤”;從公平角度,我期待社會撫養費能足額征收,一分不少。廣東等地以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追繳社會撫養費,對有能力繳納而拒不繳納者採取司法拘留等措施,值得研究和推廣。當多數人自覺履行繳納義務,對少數不自覺者有足夠制約手段時,“脫鉤”將水到渠成。  (原標題:“脫鉤”如何實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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